9/22/2006

1.3 變數之型態

Matlab之變數並不需要任何型態之宣告。當它碰到一個新的變數名稱時,便會自動設定該變數及其適當之儲存空間。若變數已經存在,則會將其改變新值,必要時會另安排新儲存位置,例如:


>>no_of_people=100
no_of_people =
100

首先會為no_of _people這個新變數產生一個1x1大小之矩陣,然後將100存入此單一變數中。此時只要提到no_of _people這個變數,其值100就會取代其位置。

變數之名稱第一個字需為英文字母,其後可為文字或數字,也可以使用下底線,但不能使用"+-*/"等屬於操作用之符號。其大小寫代表不同的變數。因此,John 與john、 jOhn等均不相同。變數長度有特定的長度,以namelengthmax這個變數決定之,本版之設定長度為63,故超過63個以上之變數並不採認。當然變數之長度太長,使用上也不方便。而且必須注意變數不能使用中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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